
2026年北京山地自行车公开赛
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羊台子村委会
北京沿岸体育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
北京市昌平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详细信息请关注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和各站比赛规程
五、比赛分组:
男子公开组,17-55周岁(1971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女子公开组,16-55周岁(197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男子U16组,15-16周岁(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男子U14组,13-14周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六、比赛路线:
(一)赛道信息:
起终点:羊台子文化广场。
赛道路线:环形山地路线4-6公里/圈。
比赛路线图,各分站比赛路线可能有所变化,详见各分站赛赛事规程。
(二)比赛里程
男子公开组:24-28公里/60分钟内赛程
女子公开组:18-24公里/40分钟内赛程
男子U16组:18-24公里/40分钟内赛程
男子U14组:12-18公里/30分钟内赛程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
男子公开组比赛最多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80人,女子公开组比赛最多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50人,男子U16、U14组参赛人数不超过60人。报名录取按网上报名确认的时间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公开组注册车队(含孵化车队),以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限报名人数为3-6人,不足3人报名、完赛无团体待遇。注册车队长1名,为全队授权处理本队赛事事务唯一代表,不能变更,组委会不对其成员个人解释、处理工作。
报名注册后全年度团体成员不能再变更。 所有报名须登陆网上报名平台。
报名须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等。
报名电话:
刘老师13911919639(组委会)
管老师13810881218(技术服务)
(二)报名平台: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报名费:
1、公开组200元/人/站;U系列组150元/人/站。以上费用包含计时芯片押金100元,比赛结束后现场退还芯片,3天内原路退还押金。
只有符合公开组个人报名资格的选手才能报名公开组团体车队,车队报名500元/全队(本赛季),仅为公开组团体累计得分排名和奖金。
2、报名费包含:号码布、号码牌、矿泉水、补给、赛事保险、奖牌、证书等。
3、在线平台报名、缴费成功后即获得竞赛信息,并作为赛前报到确认依据。
4、因故退赛,赛前2天零点之前可全额退费;赛前2天零时起,不退费。
(四)凡经审核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在赛前3天内在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公布。如有疑问,请与组委会联系。
所有组别完成报名的运动员可在赛前一天16:00-19:00前到赛区指定地点或比赛当天6:30-8:30进行报到确认。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由本人领取参赛物品和信息资料,不允许代领。
八、参赛资格:
(一)符合报名要求、身体健康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须在终止注册后距比赛当日满2年方可参与各项赛事。
(三)正式报名,并签署自行车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未满18周岁的年轻选手必须有监护人许可参赛的签字证明,并附签字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所属社区等资料,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出险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建议参与运动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己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五)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的选手参赛。对此参赛选手需在报名报到时如实告知并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九、技术规定:
(一)本次赛事运行遵守本竞赛规程和中国自协《自行车竞赛规则》。已报名参赛运动员被视为接受和服从本赛事的竞赛规程和规则的规定。
(二)参赛器材必须符合规则规定。以注册车队报名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本队骑行服。参赛运动员必须穿骑行服。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不能违反规则规定。
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不得佩戴耳机、使用任何无线通信设备。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竞赛规则的山地车辆器材,26寸及以上标准直把山地车,胎宽不小于1.75厘米。不允许使用封闭轮,附加把、计时头盔、光头胎、弯把、车锁车支等。裁判将严格进行赛前检查,违规车辆禁止参赛。
(四)越野赛在起终点附近设维修站,不设饮食补给。比赛中不能更换整车。
(五)赛前45分钟开始签到、检录,赛前10分钟结束检录,赛前5分钟由裁判按顺序点名进入起点区。检录时必须按规定在身体背部佩戴号码布,在车把前部中心位置固定好车号牌;必须穿着骑行服和头盔、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并接受媒体的采访、赛事宣传。签到后,未检录/验车而出发的选手为无效参赛,并且不能取得成绩、积分和排名。
(六)为比赛安全运行,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管理。裁判团有权对少于10人的参赛组别进行合并组别比赛,成绩分别录取。
(七)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任何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脱离赛道,不能骑行通过终点。
(八)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停止比赛。
(九)关门时间:常规情况下为80%,裁判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关门时间。
(十)参赛运动员,及家长/监护人应自觉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对比赛中任何异议可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进行申诉程序,比赛中不得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等过激言行,严禁污秽言行攻击对手或其他人员。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成绩。
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文明参赛,共同维护赛事平台的荣誉和形象,共同抵制损害赛事荣誉和形象的言行、视频,组委会有权拒绝破坏赛事形象、违反体育道德的人员参赛。
十、成绩排名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比赛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个人总积分排名以获得分站赛个人累计积分决定,如果积分相同,则以当站排名优者列前。
个人总积分排名必须完成包括总决赛在内的3站比赛,在总决赛中因意外事故未完成者除外。
(二)男子公开组团体成绩排名以各队完成当站比赛的最优3名选手成绩相加进行排名。如果团体成绩相同,则以各队到达终点的3个最好名次相加进行排名,优者列前。若仍相同,以本队最好名次决定排名。各站排名前12名的队可获得相应积分和累计积分。
团体总积分排名,以各站团体累计积分进行排名。若积分相同,以当站团体名次优者列前。
团体总成绩排名要求各队至少完成包括首站和总决赛在内的4站比赛,方可获得年度总积分排名和奖励资格。在总决赛中因意外事故未完成者除外。
(三)组委会在各项比赛后,为获得前三名运动员、当站男子公开组团体排名前三名的队举行颁奖仪式。各项比赛前3名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奖金。排名4-8名颁发证书、完赛奖牌和奖金,其他相应排名获得奖金和完赛奖牌。每分站具体奖励名额参考分站规程规定。
(四)U系列组比赛不设奖金,完赛运动员将获得相应奖牌、证书。
(五)总决赛颁发各组别个人总积分排名获得前8名奖杯。
(六)获奖运动员本人/队必须穿着本队骑行服,在赛后10分钟内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按时参加总颁奖仪式。未按规定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被视为自动放弃各项奖励,组委会有权取消/调整其排名顺序进行颁奖。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
十一、奖金分配:
根据成绩排名组委会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详见下表:

十二、参赛费用与接待
所有参赛运动员/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三、裁判员由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
十四、申诉与仲裁
比赛中,对参赛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应在公示参赛运动员名单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对成绩结果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对比赛中运动员犯规有异议应在赛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申诉失败不退申诉费。
仲裁的决定为最终裁定,不接受再次申诉。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六、本规程未详尽事项,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